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不断强化“双岗双责”、人民调解、“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八项措施,为促进全县平安创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促进平安创建的进程中,门源县司法局首先认真落实“双岗双责”制,充分发挥“两员”(司法助理员,法制宣传员)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局领导经常带领“两员”深入乡村,走进农家牧户,了解掌握一村一户在平安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使“两员”成为延伸平安创建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强化司法所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能力,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都是大专以上。三是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创建平安门源的主要措施来抓,全面加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目前,全县12个乡镇109个村7个社区中有88.7%的人民调解工作已经达到“五有”、“四落实”的标准,为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平安创建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完善“大调解”机制,为领导解忧、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县司法局在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基础上,统一印发调解协议书的格式,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使人民调解员和广大群众掌握了解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与程序。五是通过现代通讯网络、电视、法制讲师团、法制文艺汇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从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中受到了生动的法制教育。六是近几年通过把“民主法治村”考核指标纳入村年终总体考核的工作实践,全县不仅有50%以上的行政村迈入了“民主法治村”的行列,还使这项创建活动在新的层面上不断向前推进。七是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加强,切实解决以往农牧区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八是法律服务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关的规范服务程序和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一律上墙公布,为群众找律师、办公证提供了方便高效的服务。(作者:志远)